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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启动城乡清洁工程 擅自设户外广告牌最高可罚3万
文章出处:行业新闻 发表时间: 2024-11-03 14:17:17
从今年起,昆明市将开展以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城乡清洁工程。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纸屑和烟蒂等废弃物或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撒废弃物品的行为,除将被责令清除污染物外,还将被处以50元罚款。而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牌或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的行为,最高可罚款3万元。
城乡清洁工程在今年内主要是动员市民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在主城区全方面开展以清理占道经营、规范工地管理、整治城郊结合部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等“7大乱象”为内容的“清洁城市”行动,在乡村全方面开展以清洁家园、整治村庄脏乱差、绿化美化村庄等为内容的“清洁乡村”行动,确保城乡环境明显改观。到明年,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观,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个人思想道德、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的目标。
根据相关规定,昆明市拟对以下11种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履行门前秩序、卫生、绿化“门前三包”义务;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沿街叫卖和违章摆摊设点;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广告及宣传品;损坏花坛、草坪等公共绿地设施;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住宅区和树干上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电瓶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以及违法载人、载物;运载垃圾、粪便等废弃物以及其他液体、散体物料的车辆泄露、泼洒;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对这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除违者责令清除污染物、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外,将处以50元至3万元的罚款。
在相关规定中,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和烟蒂等废弃物,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撒废弃物品,违者责令清除污染物,处以50元罚款;
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拴树木、攀折花木,违者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违者责令恢复;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罚款。
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住宅区和树干上擅自刻画、挂贴、喷涂,违者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以及违法载人、载物,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以及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违者处以50元罚款。
此外,对极度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将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的姓名、单位、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